国家公务员制度起源于、公务员的概念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职责。而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规范和管理公务员行为的制度体系,其起源与发展历经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作为教育考试与教育领域的关注者,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及公务员的概念,以更好地理解和评价这一制度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起源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英国。当时,英国政府为了应对工业化进程加速带来的社会变革,开始对传统官僚制度进行改革,逐步确立了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这标志着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随后,这一制度被美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所借鉴和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可以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出现,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在英国之后,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有的国家强调公务员的政治中立性和专业性,如德国;有的国家则更加注重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机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如美国。这些不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公务员的概念及其职责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管理经济社会秩序、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职责。他们需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效的工作能力,以满足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务员还需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公务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是政府决策的执行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因此,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都显得尤为重要。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中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事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改革,最终于1993年正式实施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这标志着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正式建立。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中国公务员制度在公职人员管理、选拔任用、培训晋升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培训和绩效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措施,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中国还积极借鉴国际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结语
回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这一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是各国政府在探索国家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宝贵财富。作为教育考试与教育领域的关注者,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涵和特点,充分认识到公务员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和挑战,为推动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更加高效、廉洁、公正的国家公务员体系,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中国最早什么时候开始有公务员一说的
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19世纪中叶开始的文官制度改革,确立了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奠定了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制度基础,也奠定了英国现代政府体制的基础。这为英国在国际经济和政治事务达到一个半世纪之久奠定了基础。在英国之后,美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公务员制度建设,为其建立现代政府体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现代公务员制度有很多制度构件,包括录用、晋升、退出、工资激励、权利保障等机制。其在录用方面的特征是,不基于个人关系,而基于个人的才干,通过竞争性的招聘考试。考试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域性的或者部门性的。在晋升方面的特征是,不基于个人关系,而基于个人才干和业绩,业绩优秀者得到适当的奖励。这样,公务员可以长期保持工作的激励,不会过多地考虑取悦于上级或者有权优势的领导人。在工资制度方面的特征是,其工资一般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之上,并且上下级之间有相当的差距。高级公务员与低级公务员工资差别较大,可以吸引高质量的人员,并将重要人才集中到薪金较高并且具有战略性的人员。其核心特征是不任人唯亲,通过竞争性的录用、晋升和富含激励的制度确保用人唯贤。在中国,人事制度也是中国的核心制度。在1993年正式施行公务员制度之前,中国实行的是干部制度。干部制度基本上是一种身份制度,也就是说整个社会分成两种人,一种是干部,处于治人者的位置;一种是群众,处于治于人者的位置,包括工人和农民。一个人一旦取得干部身份,就拥有了与这一身份相关的名誉、地位和福利待遇。除了身份制特征之外,干部制度还有如下特征: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人员任命基本上实行委任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一旦任命,只要不犯严重错误,就终身享受干部待遇。选拔任用由少数领导决策,组织部门负责实施,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否则就是论资排辈。干部考核只有定性标准,缺乏定量化标准,重视政治标准,忽视业务考核。干部管理缺乏基本的法律规章制度。录用、考核、退休、工资福利、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干部外延广泛。它不仅包含国家机关除工勤人员之外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除工人之外的工作人员,还包括政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的工作人员,甚至还包括寺庙中的工作人员。这一制度状况适应计划经济时代经济、社会和政治高度一体化的需要,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政党、政府与事业单位、政府与社会组织,实际上都处于一体化的状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政党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人民团体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都是一回事,都是由国家任命、其工资由国家统一支付,都在为国家工作。1979年末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开始完善和发展干部的选拔、录用、任免、考核、轮换等制度。自此开始,逐步建立了正常的离退休制度,打破了终身任职制,实现新老干部交替正常化;打破干部任用的单一委任制模式,实行委任、选任、考任等制度。在考核制度方面也有了新的尝试。这些实践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并且开始让公开、公平、竞争、考核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干部人事制度的封闭管理状态有了很大的改变,开始向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鉴于粗放式、千篇一律的干部制度已经跟不上实际发展需要,因为随着城市经济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启动和深化,对国有企业、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政治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有必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可以针对国家行政管理效率的需要,建立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从而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活力。1992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干部制度改革也遇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因为市场经济改革,必然要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也必然要充分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大一统的干部制度显然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对干部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公务员制度,已经是大势所趋。在这一背景之下,在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干部人事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令第125号发布,199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自此开始,。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